中央社
(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30日電)國會職權修正法案三讀通過,藍喊「在野黨特偵組」查弊案,立委吳思瑤今天質詢有無成立必要,法務部長鄭銘謙回應,特偵組是偵查機關,以憲法權力分立原則,屬司法權的一環。
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邀請司法院秘書長、法務部部長等列席就「鐵窗裡的少年─如何提升輔導處遇、預防再犯、落實社區轉銜機制、促進社會復歸,並完備社會安全網」進行專題報告,並備質詢;立法委員吳思瑤及吳宗憲質詢時,聚焦「在野黨特偵組」話題,並詢問法務部長鄭銘謙看法。
民進黨立法委員吳思瑤指出,以前的特偵組引發「九月政爭」、通保法監聽等爭議,經由立法院通過修正法院組織法而廢除特偵組,過去法務部也提出五大理由廢除,所以不應有影響國會運作的特偵組存在,不容許有疊床架屋的機關,來私設刑堂,成為另一個東廠。
鄭銘謙回應表示,特偵組是偵查機關,以憲法權力分立的原則來看,屬司法權的一環;現有的檢察官偵查權運作順利,依照目的機制,社會大眾可以理解什麼是偵查權。
國民黨立法委員吳宗憲不滿鄭銘謙回應吳思瑤的說法,在質詢時表示,拿「在野黨特偵組」來談憲法權力分立原則,這是笑死人;不論是叫「在野黨特偵組」或「國會特偵組」,也可以叫做「超級特偵組」,都只是一個名詞而已,與權力分立無關,像中天電視台主持人賴麗櫻也有主持一個叫「特偵組」的節目,難道節目就私設刑堂嗎?
吳宗憲說,如果今天國會的改革法案通過了,就是法律給立法委員行使調查權,至於在野的立法委員想叫什麼名字,也沒有設在法院組織法裡面,並不會違反權力分立原則。
吳宗憲表示,行政權還是要中立,立法院的調查權和司法的調查權若有矛盾,可再由大法官解釋。(編輯:張銘坤)1130530
新聞來源:中央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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