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曾涉北市殺警案 因假幣商被訴嘉義再犯案交保

中央社

(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嘉義市10日電)10年前曾涉及北市殺警案的石姓男子,今年4月才因假幣商身分遭起訴,日前又到嘉義犯案被逮,嘉檢複訊後,依有反覆實施之虞聲押,嘉院則裁定限制住居,並依新台幣8萬元交保。

嘉義地方法院今天表示,石男涉嫌擔任詐欺集團的假幣商,涉及詐欺取財等罪嫌重大,但石男否認犯行,惟案件相關人證、書證、對話紀錄可佐證;石男手機已被扣押,可進行數位科技還原偵查方法加以查證,難以認為有變造湮滅之虞。

嘉院指出,石男尚有相關詐欺案件偵查中,確實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,有羈押原因,惟考量石男涉犯罪情節及遭扣押的證物,基於比例原則,諭令依8萬元交保,並限制住居,足以擔保後續偵查審判執行且可防止石男反覆實施相同犯罪,因此,無羈押必要,嘉檢羈押聲請駁回。

檢警表示,10年前在台北市發生一起夜店殺警案,因涉及人數眾多,轟動一時,37歲石男當時也是其中1人。石男4日涉嫌受詐欺集團指示,以幣商身分,從台北市南下嘉義,準備向詐騙被害人沈姓男子收取現金,而被警方逮捕。

檢警指出,沈男在網路上受到投資虛擬貨幣高報酬誘惑,詐團先仿冒正當交易所並架設假投資網站取信,假投資網站也不斷出現會員獲利假象,讓沈男心動準備投資後,詐團再教他創立虛擬錢包,聲稱須買泰達幣後轉入指定錢包才能完成投資,並介紹沈男向石男買泰達幣。

檢警說,石男今年向沈男取款3次,計約有現金200萬元,沈男後來驚覺被騙報警,警方於4日逮捕石男並移送,嘉檢5日複訊後,向嘉院聲請羈押。

嘉檢表示,石男辯稱是正常的交易幣商,僅從中獲利1%左右,自去年9月至今,已交易200次左右,但石男於今年4月間,才因假幣商身分遭高雄地檢署依詐欺罪嫌起訴,且還涉及台北、新北及台南詐欺案件,目前還在偵辦中。(編輯:謝雅竹)1130710

新聞來源:中央社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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