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/10/27 18:58

申請看護當外傭 李李仁違法遭訴

李若慈 王永秦 報導  / 台北市

  藝人李李仁為了申請外籍看護,涉及偽造文書,本來是緩起訴處分,不過被高檢署駁回,上午他再次被傳喚到士林地檢署,面對可能被起訴,最重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,李李仁很無奈,表示會配合調查。

  戴著深色墨鏡,穿的輕便休閒,李李仁在開庭前最後一分鐘,現身在士林地檢署,為了非法申請外勞的事件,再次出庭,李李仁搖搖頭,真的很無奈,六年前陶子跟李李仁結婚時,陶媽媽就站在女兒身邊,穿著粉紫色旗袍,滿臉開心,明顯已經上了年紀,夫妻倆工作忙,想幫媽媽申請外籍看護,但法令規定,除非是像植物人一樣,全身癱瘓,沒辦法自己吃飯走路才能申請,年紀大的丈母娘跟媽媽,根本沒辦法通過,陶晶瑩的老公李李仁只好,透過仲介替老媽媽偽造病歷,申請外籍看護,觸法被發現。

  原本檢察官讓他緩起訴1年,交公益金5萬作為懲罰,卻被高檢署駁回,事實上,聘請外籍傭人當看護,在台灣是普遍現象,目前申請外傭的條件真的太嚴格,這個事件,也突顯了法律規定跟人民需求,顯然有明顯的差距。
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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