瑪丹娜:我被強暴過 還不敢報警

瑪丹娜:我被強暴過 還不敢報警 | 華視新聞

綜合報導

美國流行天后瑪丹娜(Madonna),日前上節目時,終於透露出那段曾被強暴的痛苦往事。2013年她自爆19歲去紐約闖蕩,某天她要去上舞蹈課時,被壞人用刀子挾持,拉到屋頂性侵,但當時她絕口不提為何不報警。

56歲的「娜姊」日前她登上美國名嘴霍華史登(Howard Stern)的《Stern Show》電台節目,終於給了答案。當她被霍華史登問到,是否曾經有過創傷經驗,瑪丹娜回答:「當你曾經遭受過暴力,這樣的經歷會讓人不想再提,對我而言這是羞恥。」瑪丹娜回憶,當時正要去跳舞班,但大門被鎖住,需要借錢打電話找人幫忙,當時遇到一個陌生男人願意借錢,看起來也很友善,說自己就住在對面,可以讓我借電話,想不到進去後,對方竟然用刀威脅進行強暴。

瑪丹娜坦言,當時太容易相信別人,當被問到為何不報警?她說:「別人告訴我,如果去報案並起訴性侵者,就得進行身體檢查,還要出庭面對法官對我的所有提問」當時的她已被侵犯過一次,當然更不想再去談論這件事,所以就讓這件事塵封在自我的內心。她說: 「儘管我們的身體被侵犯,但我們仍擁有對自己身體的保護與自主權」現在她漸漸的走出陰影,也希望其他女孩遇到相同對待的時候,不要覺得羞恥,一定要報警。(翻攝自瑪丹娜臉書)
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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