梅艷芳老母嫌12萬生活費少 怒罵法官:吃餿水!

梅艷芳老母嫌12萬生活費少 怒罵法官:吃餿水! | 華視新聞

綜合報導

已故天后梅艷芳生前特別立下遺囑,並託付基金管理3.8億的遺產,每個月撥出5萬元港幣(約20萬元台幣)當母親覃美金的生活費,但今年92歲的覃美金,近期因欠租6個月,被迫搬往他處,並向法庭申領18萬元港幣(約72萬元台幣),稱為了付搬家費和新屋租金,昨她赴高等法院聽判決。

判決結果為,破產管理署未反對,會在新租約生效日,幫梅媽交3萬6000元港幣(約14萬元台幣)租金,生活費則維持不變,但梅媽反問法官:「可不可以每個月扣10萬元(約40萬元台幣)給我?」法官拒絕,並說:「這是法律,不是法官喜歡怎麼做就可以,法官只是執行法律,法律在頭上,不是在凳下。」

梅媽不滿意判決,離開法庭時怒罵:「3萬元(約12萬元台幣)生活費做得了什麼?吃得了什麼?叫我不必吃呀?我現在吃豬餿,要去買便宜的菜、便宜的東西吃。」她繼續罵:「他們吃我不用吃?以前12萬(約48萬元台幣)自己交租,什麼都不會欠,也不用求人。」是否梅艷芳遺產已剩不多?梅媽說:「樓賣完一間又一間,沒人簽紙都賣,最後一間賣到上億,我一毛錢都分不到。」
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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