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佳儀 綜合報導 / 桃園市
在臉書有數萬名粉絲的王姓網紅,為了幫陪伴自己13年的狗狗悼念,他在臉書開放「特別服務」,希望粉絲買菸上香,1支菸10元、限額10支,讓粉絲一起參與狗狗小翠兒的哀悼。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接獲檢舉後,去年12月依《菸害防制法》裁罰王男10萬元,且王男訴願被駁回,便向桃園地院提起行政訴訟,表示香菸是香的替代品,10元則是服務費,而且只有限量10支,並無實際販售菸品的行為;然而法官認為,王男提供的上香服務,「已附帶分支販售菸品,衛生局裁罰並無違誤」,因此駁回王男之訴。
開放粉絲悼念以「菸」代香 網紅違法挨罰
王男在臉書開放可代幫小翠兒以「菸品」上香,文中提及菸品名稱及「1支煙香10元,限額10支,1人最多買5支,因為太多香我會點太累所以限額...要的底下留言,我看心情選人」,被網友截圖向衛生局檢舉。桃市衛生局認為,王男已違反《菸害防制法》第5條之規定,因此對他裁罰1萬元。
王男稱10元為服務費 法院:已附帶販售行為
王男訴願被駁回,隨即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,並主張手上沒有香,不得已才以香菸替代,10元則是服務費,雖然文中沒有寫明是「服務費」,但內文其實看得出來,他指出,「衛生局是斷章取義,實際上他並無兜售菸品意圖及行為,數量也僅有10支,購買的粉絲也都有經過挑選」。
不過衛生局則表示,其文內有提及菸品名稱、數量,且透過網路難辨認消費者年紀,已明確違反規定,且法規並無規定販售菸品的行為或意圖,須以寄送給對方等實際交易才構成。
對於此案,法官認為,王男所刊登的文章提及菸品名稱、數量等內容,他所提供的代上香服務,已附帶分支販售香菸行為,違反《菸害防制法》明確,「衛生局以最低罰鍰額度裁處1萬元並無違誤」,駁回王男之訴。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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