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類廣告涉及性別歧視 罰!

王美雅 劉漢生 報導  / 台北市

  不只是台電,事實上,以往很多我們認為只有男性才能做的工作,都因為兩性工作平等法實施以後全面改變了,報紙上有限性別的分類廣告,也可能因為涉及性別歧視遭到處罰。

  不誇張,以前公車處被罰過錢,就是因為不雇用女性駕駛的,好不容易考取了,也得忍受別人的質疑,但自從去年實施了兩性工作平等法之後,一切都得改觀了,便利商店大夜班只能徵男性,不行、會計人員限女性,一樣不行,門市人員、櫃檯人員為什麼只有女性能擔任?同樣都不可以,因為這些都算是性別歧視,登這些分類小廣告是要被罰錢的。

  只要有技能、有實力,什麼工作兩性都有平等的機會,沒有男女之分。
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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