/ 彰化縣
彰化市公所美化市容耗費一百六十萬,在市區最熱鬧的街道上,裝置二十盞藝術燈座,不過附近店家抱怨,燈上頭罩著黃布又是葫蘆造型,實在很觸霉頭。
沿著彰化中華路走,中央分隔島上到處都可看見這款葫蘆型罩著黃布的大型燈座,連續二十盞同樣的造景,可是花了政府一百六十萬元的預算呢,偏偏民眾不領情,因為怎麼看怎麼觸霉頭!
尤其是兩旁店家的反彈最大,因為大型燈座白天乍看好像在辦法會,晚上點燈後昏黃的光線看起來更嚇人,公所卻解釋這是藝術。
儘管藝術美醜,見仁見智,不過公所為了順應民情,還是決定隨季節更換燈罩的顏色只是煥一次燈罩,又得花一次錢,為了這樣的藝術耗費納稅人的錢,值得嗎?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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