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法通過 客運須替乘客投保

 / 台北市

  從去年十二月到現在短短一年,遊覽車事故頻傳,從梅嶺大車禍到陽明山翻車,一共發生六起死亡車禍,奪走三十條人命!立院今天三讀通過公路法修正案,強制業者要幫乘客投保乘客險,意外發生時,確保死傷者都能獲得賠償!

  2007年十月梨山遊覽車翻覆,七重傷,二十多人輕傷。光是過去一年來,接連六起遊覽車車禍,奪走三十條人命,他是錢爺爺,梅嶺車禍讓他失去了兒子媳婦跟孫子,家裡頓失經濟支柱,加上沒有保險理賠,讓錢爺爺和僅存的小孫女,只能靠著外界資助過日子,如今聽到立院三讀通過大客車強制投保乘客責任險,錢爺爺覺得很欣慰!

  未來大客車客運業者,包括市區公車、國道客運以及遊覽車業者,除了第三責任強制險之外,還必須投保乘客責任險。如果沒有依照規定辦理,將處以新台幣十萬以上,五十萬以下的罰鍰,只是羊毛出在羊身上,未來這筆保險費用,還是轉嫁給消費者,調漲票價恐怕勢在必行!

  至於強制乘客險,投保額度該多少,交通部目前正在研議,新法最快明年實施!(記者曾馨霈、許中熹、潘潔瑩、邱顯雄 報導)
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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