綜合報導 / 新竹市
小偷偷東西,花招越來越多,還想靠脫衣服掩人耳目,一名二十七歲男子,一個多月來在新竹犯下20多起、打破車窗、竊取財物的案件,為了躲避監視器蒐證,犯案時,嫌犯穿了六件衣服、三件長褲,每犯一案就脫一件衣褲,但賊星該敗,最後偷到警員的車子,被警方當場逮捕。
頭戴著安全帽,現在這名身穿條紋綠色上衣的男子,先前犯案時可不是穿這件衣服,他為了躲避查緝,穿了六件衣服、三件褲子在身上,每犯案一次就趕快脫掉,換成另外一套,這名廿七歲的王姓男子,因為付不出酒駕罰金,從十一月開始,就在新竹市區,隨機對路邊停放的小客車,用板手或老虎鉗等工具,撬開車窗,竊取車內的財物,最後嫌犯摸魚摸到大白鯊,偷竊偷到了員警的車,還因為車窗昏暗,沒發現警官就坐在車子裡,直接被以現行犯逮捕。
嫌犯想靠著換衣服金蟬脫殼,沒想到最後還是被識破。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讀者迴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