綜合報導 / 屏東縣
仿冒商標真的萬萬不可,屏東縣有家K.O超商,因為名稱跟商標的顏色寫法都太像知名連鎖超商,被業者提告,儘管後來超商老闆把KO改成AO,不過法院最後還是以違反商標法,判處業者拘役三十天。
超商外,大大的紅色KO招牌,看起來的確好記又顯眼,不過,你是不是會覺得這個KO越看越像另外知名連鎖超商的招牌呢,業者表情無奈又落寞的說,就是因為這個太像了的理由,讓她必須以違反商標法判處三十天拘役,業者無辜的說,其實這間店也是跟別人買下的,當初第一個業者使用的名稱,甚至還叫做K.O,已經被知名連鎖的超商以違反商標法提告。她想說那改成A.O,沒想到還是不行,甚至還必須要被判三十天,而且首先她必須先替自己的超商再換個招牌,而且是個不能看起來再像哪間連鎖店名字了。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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