巫嘉芬 戴榮賢 報導 / 台北市
很多人租房子,常習慣到超商、書局買份紅邊白皮的房屋租賃契約,但小心喔,這種制式的租約,沿用了快20年,從來沒有更改,裡頭的條文早就過時,包括高額的押金,還有房東能夠說不租就不租,對房客絲毫沒有保障,現在研擬,要全面回收,免得有人受害。
這本租約,說是全台灣最暢銷書一點也不誇張,保守估計,最近十年熱銷十五萬本以上,賣那麼多但是裡面寫的東西沒幾個人認真看,大家都是照慣例直接翻到最後一頁,簽名然後就丟在抽屜,誰也不知道,這本暢銷的租賃契約書,內容其實對房客不利,翻開來看,房客違約時應負賠償責任,但房東違約卻沒關係,等於房東可以提前解約。但房客要提前解約呢?對不起,不行喔,等到有一天,房屋自然損毀時,內政部公告的契約範本,房客是可以減少租金或解約,但您在超商買的這本卻沒有規定。
這本契約已經流通20年,不管您是用哪一個版本的契約書,都要仔細審閱,以確保自身權益。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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