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/05/13 11:58

沒電腦做功課 網咖查資料被記過

江麗君 張春峰 報導  / 台中市

  

這樣的學校似乎太不通人情,台中市小六男童家境不好家中沒電腦,為了上網査老師出的家庭作業,和國三的姐姐到網咖查資料,被警察盤査,姐姐就讀的國中認為姐姐違反校規,要記過,有老師看不下去,投書痛批學校要記過不通人情。

[台中市社會處副處長利坤明:他們家庭經濟的確是有一些困難,我們社工員今天就會去訪視,昨天他們也通報高風險。]

  

警方當時到網咖裡頭抽查,發現兩姐弟就是像這群學生一樣,坐在電腦前,螢幕上顯示的聊天室和遊戲網頁,因為一個國小,一個國中,校規規定不能到網咖,於是被警方留置,儘管姐弟媽媽解釋,是因為家裡買不起電腦,弟弟的作業交不出來,才會請姐姐陪弟弟去網咖,但校方堅持要記過,社會局介入調查發現,姐弟倆媽媽已經一年沒工作,爸爸當鐵工,要養四個小孩,實在不好過,弟弟的班導師知道後,投書論壇表達不滿,老師說要不是她及時發現,孩子的姐姐恐怕會接受大過處分。

[台中市社會處副處長利坤明:她規定這個作業,是請他們如果家裡沒電腦的,沒網際網路的可以到圖書館去找,但圖書館的資源也不夠。]

  當社會只關心哪所國中第一志願又考取幾個人,這些弱勢孩子默默被犧牲掉了,經過協調,姐姐就讀的國中,願意改為口頭警戒,社會局有已經募到一台二手電腦,送給姐弟倆,以後查資料再也不用去網咖了。
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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