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/06/07 11:58

停車不守規矩 警依"距"開罰!

張乃峻 何孟倫 報導  / 台北市

  

同樣是運將開車不注意,就會發生的危險,一名計程車司機,停車讓乘客下車的時候,距離路邊太遠,乘客一開門,一名機車騎士就撞上來,最後乘客和運將都被罰,其實路邊臨停有標準,臨停距離路邊超過六十公分,或者是停車離路邊超過四十公分的車主,都會被罰。

  

許多民眾為了趕時間,會選擇搭乘計程車,不過日前一位計程車司機準備路邊停車,讓乘客下車,因為停的太外側了,乘客開門下車時沒注意到後方有摩托車,機車就硬生撞上去,事後檢察官認定計程車司機過失,因為停車停的太外側了,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,汽車臨時停車時右側前後輪,離人行道不得超過六十公分,而熄火停車,右側前後輪就不得超過四十公分,如果超過就會吃上罰單。

  

  當時這位小黃司機沒有測量距離有多寬,也沒提醒乘客下車要注意後方,侯小姐就開了車門,侯小姐說著當時的情況,但還心有餘悸,拿出判決書,認定他也有過失,不過這也提醒他,下次開門下車時要注意後方來車,也要提醒司機有沒有緊靠路邊停車。
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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