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/07/13 06:00

放生魚蝦貝類 必須事先申請

綜合報導  / 台北市

  

因為外來種入侵的問題越來越嚴重,現在農委會規定,未來民眾如果要放生魚蝦貝類,必須要事先提出申請,則會被罰3萬到15萬元,但保育團體批評,農委會只管水生動物、鳥類、烏龜這些物種卻沒有規範,根本沒有效。

  

把魚而放進河裡,小心,未來這種宗教放生的活動可要是先經過申請,因為外來物種入侵環境的問題越來越嚴重,農委會擬定草案,未來民眾要放生魚蝦貝類都必須事先經過申請,否則將處以3萬到15萬罰鍰。

  不過這法令其實有漏洞,像是民眾也會放生烏龜、蚯蚓、鳥類這些動物,不過農委會卻不管,保育團體就批評,只管水生動物、有管跟沒管一樣,民眾如果找不用申請的動物放生,外來種入侵問題一樣嚴重。

  其實宗教放生有害生態,可能會破壞食物鏈、產生雜交種產生、改變物種基因,大量放生不是慈悲而是造孽,現在鼓勵大家不殺生、吃素、保護動物,用實質關心來取代放生。
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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