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/10/07 11:58
綜合報導 / 台北市
台灣第一名模林志玲被指控報稅不實,遭國稅局要求補稅及罰鍰819萬元,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剛剛判決林志玲,需繳684萬的本稅,至於國稅局原本要求的135萬罰鍰,法官認定林志玲沒有逃漏稅的故意裁定不用繳,本案還可上訴最高行政法院。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未故意 逃漏稅 罰鍰 免繳 台灣第一名模 林志玲 報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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