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/10/07 11:58

未故意逃漏稅 135萬罰鍰免繳

綜合報導  / 台北市

  台灣第一名模林志玲被指控報稅不實,遭國稅局要求補稅及罰鍰819萬元,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剛剛判決林志玲,需繳684萬的本稅,至於國稅局原本要求的135萬罰鍰,法官認定林志玲沒有逃漏稅的故意裁定不用繳,本案還可上訴最高行政法院。
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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