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/11/15 18:58

離婚鬧上法院 愛人變仇人?!

吳青穎 盧松佑 報導  / 台北市

  我們可以看到很多不得已走上離婚路的人,原本的情人當不了,甚至連朋友也做不成,反目成仇的更是不在少數。像是藝人賈靜雯跟孫志浩,台中縣議員王加佳當初也是風光嫁入豪門,最後卻鬧的對簿公堂。為什麼好像國外夫妻離婚之後還能當朋友,但是在東方的社會裡,能做到這一點的卻好像很困難。來看我們的頭條解碼。

  為什麼,難道說了分手就再也不能當朋友,蘇霈說不行,因為從孩子到房子,親情到財產,樣樣都吵不完。原本愛情長跑九年,以為接下來人生還有好多九年,要一起牽手過,但是錢關情關都難過,說了再見,還得鬧上了法院。在法院前的這個畫面,好多人都是演員,戴著墨鏡遮掉哭紅的眼。賈靜雯最紅的時候毅然決然嫁給了孫志浩,短短五年的婚姻,在法院畫下句點。結婚前看到的是幸福的生活,離婚後看見現實醜陋的一面,梧桐妹賈靜雯要,孫志浩也要,還有2600萬的財產,孫志浩說也不能少。兩個人是朋友嗎,兩個人恐怕都得搖搖頭。離婚後真的總是在計較,當初沈光遠財務危機,兩億的債,黃韻玲二話不說一起背的起來,想不到卻逃不了背叛。回頭看離婚,黃韻玲這麼說。能走過但還能不能當朋友,兩性專家說,對東方人這一關確實很難過。互相攻擊來彌補心中的缺口,有了仇恨當然就不可能變朋友。聽聽黃韻玲的這首歌,別當仇人了吧,因為沒有你,日子還是得過。
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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