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/09/20 22:00

生活未來事:危險馬路虎口(二)行人絕對路權

連昭慈 李宇承 報導  / 台北市

  本集主題(一):機車、行人交通安全和路權的問題,機車是肉包鐵很脆弱,同樣脆弱的還有行人,根據統計,平均每十個車禍死亡人數中,就超過一個是行人,您或許不騎車,也不開車,但您一定是行人;但是您對台灣行人的權益知多少?您聽過行人絕對路權嗎?

  曾經到過歐美日本等先進國家的人,過馬路時一定都有共同的深刻感受,那就是只要走在行人穿越道上,不管是紅燈還是綠燈,駕駛人都會禮讓,但是台灣的行人絕對路權,相較先進國家顯然還有很大一段距離,這點對於十三年前,兒子陳伯軒在逆向公車道的斑馬線上被撞死的伯軒媽來說,感受最為深刻。十三年來,伯軒媽致力推動行人絕對路權觀念,她像苦行僧一樣,走遍台北市各個路口,記錄都會台北的交通亂象,也呈現行人在馬路上的弱勢情況。

  

  畫面左邊穿著白色外套的阿伯,急著過馬路,突然闖了出來,躲過了第一輛小貨車,但是被貨車阻擋視線的轎車,就在這一秒鐘把阿伯撞個正著。

  駕駛擋風玻璃全碎,阿伯整個人在空中翻了一圈!而另一位還穿著制服剛下課的小朋友,也是過馬路沒看到急駛過來的車輛,被撞飛十公尺,當場死亡!

  路口監視器拍到,才剛左轉過來的小貨車,看到奔跑過馬路的行人,想煞車已經來不及,直接撞上去!還有,這位畫面右方的男同學,走在路上,一不注意就被公車撞上,還好車速沒有太快,不然後果很難想像,人碰車就等於雞蛋砸石頭,幸運的皮肉傷,不幸的就成為了輪下冤魂。

  意外往往發生在一瞬間,實際站在人來人往的台北市馬路口,用行人主觀鏡頭,看看斑馬線,到底會上演什麼驚險畫面。

  綠燈亮起,行人準備過馬路,但是右轉的車和左轉的車也搶著要過,所以行人穿梭車陣步步為營,不但要邊跑邊走,還會被轉彎車卡在路中間,如果不注意,就會擦槍走火,但是每天走在這樣的馬路環境,到底誰該讓誰?

  大家對路權的看法各有不同,但有些行人堅持行人就該有絕對路權,就是只要在斑馬線上,不管紅燈綠燈,駕駛就是得禮讓行人!多年來極力推動行人絕對路權的就是她,伯軒媽!十三年前,才十七歲的陳伯軒,著上學,走在信義路三段的斑馬線上,沒想到就被逆向的公車活活撞死,母子倆那天的再見,成為了今生的永別,伯軒媽花了十年時間打官司,才發現台灣行人的生命安全,原來這麼卑微。

  即使過了十三年,喪子之痛怎麼能說忘就忘,尤其是走在伯軒出車禍的信義路上,不但斑馬線長的嚇人,十三年前沒有紅綠燈倒數的時代,走到一半很容易就卡在路上,更別提公車還是逆向行駛。

  交通設施處處是陷阱,就在伯軒車禍喪生十年後的2008年秋天早晨,就讀台北市仁愛國中一年級的范亭崴,也是趕著上課,才剛從公車亭踏上馬路,沒想到卻變成了黃泉路。

  只是這一次撞死范亭崴的不是公車司機,而是一個開車載小孩上課的普通媽媽,一心趕路,卻趕出了一條人命,和伯軒車禍一樣,發生在好長好遠的斑馬線上,兩個車禍更讓伯軒媽發現,台灣的駕駛看到綠燈,只知道猛踩油門!

  台灣的駕駛,欠缺行人絕對路權的觀念,為了阻止更多悲劇,伯軒媽化悲憤為力量,就像苦行僧,走遍台北市大大小小的馬路口,真實記錄台灣的交通亂象!

  

  怕車子等太久,即使是綠燈,這位媽媽還是推著娃娃車狂奔,行人們自個對行人絕對路權沒有信心,的確,就觀念而言,台灣落後先進國家好大一段距離,所以如果在國外住慣了的人,恐怕就不習慣台灣的馬路文化,不要說行人絕對路權,就連規規矩矩的紅燈停綠燈行,都可能像是前駐南非大使陸以正,就被左轉的計程車撞倒在地!

  車禍過了一年,傷雖然好了,右手舉起的高度,還是不如沒受傷的左手,台灣和國外駕駛對行人的態度,天差地遠,在國外住了半世紀的陸以正,感觸最深!

  看看警政署的統計數據,民國九十五年,車禍二十四小時內死亡的行人是362人,民國九十六年是329人,民國九十七年278人,民國九十八年271人,民國九十九年還是有256位的行人被撞死,每年行人的死亡人數都超過車禍死亡人數的十分之一!

  不過,台灣這兩年來行人絕對路權的法院判例,比起過去,已經進步很多,只要是在斑馬線撞到行人,不管紅綠燈,駕駛很難全身而退。

  不過,行人絕對路權看在駕駛眼裡,也許很不公平,坐上車子,以駕駛主觀鏡頭觀察台灣行人的用路情況,發現在我們車輛右轉的時候,遠遠的看到小綠人變成了小紅人,行人還在馬路上行走,再換另外一個鏡頭,走路已經很慢的婆婆,紅燈還是硬要過,萬一車速再快一點,恐怕會發生危險。

  再從馬路邊拍攝,這位小姐過馬路當成逛書局,一邊走路還一邊看書,還有人報紙都打開了,根本不注意周遭路況;再站上天橋,從制高點往下看,這位阿婆,明明車子還在行進她卻已經過馬路過了一半,讓自己卡在路中間,實在讓人捏把冷汗!同樣的再坐上公車,以公車司機的角度看行人,也一樣又是老人家,從車陣中穿出來,在路上慢慢晃,所以要說行人絕對路權,駕駛朋友可有話說。

  

  有人贊成有人反對,因為台灣行人過馬路習慣不好,駕駛就怕行人絕對路權過度氾濫,部分行人違規更加肆無忌憚,的確,行人走在路上和轎車一比相形脆弱,應該要有更多保障,駕駛應該多禮讓,但如果變成無論紅燈綠燈,一但出車禍,駕駛都得負絕大責任,就怕亂象越來越嚴重!所以不管行人駕駛,都應該互相尊重,期待有一天,台灣的馬路,也能和先進國家一樣,大家各自遵守交通規則,互相禮讓,保持安全距離,讓車禍發生率降到最低。
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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