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宜宸 林品鑫 報導 / 台中市
現在是報稅的季節,但是台中一位廖媽媽申報綜合所得稅後還能退稅87元,但國稅局卻不給退。原因是稅捐稽徵法規定,兩百元以下的稅額基於成本考量不退,氣得廖媽媽痛罵,國稅局連一元都會催討,87元是她兩天的菜錢,竟然被國稅局拗走了。
廖媽媽今年才剛報完綜合所得稅,這份國稅局發來的通知書,先生64萬多元的收入扣抵稅額還能退回87塊錢,但她向稅務人員申請退費卻被打回票。廖媽媽很生氣,現在物價漲每省一塊都很珍貴,87塊算一算能讓她買好幾樣菜。
國稅局怎麼連民眾的買菜錢都要?稅務人員說他們依法行事,根據稅捐稽徵法第二十五條規定,廖媽媽申報的綜合所得稅,應退金額低於兩百元以下免退。國稅局為了省下紙張跟寄件費用不主動退錢,但很多民眾不計較二百元就白白損失掉自己的權益,像廖媽媽這樣退稅金額低於兩百元的,全國大概就有40萬戶,算一算約兩千萬的稅額,就這樣統統進了國庫。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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