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/08/18 12:00
綜合報導 / 台北市
壹週刊在十一年前,用偷拍方式,報導藝人范曉萱、阿雅、跟小S等人的私人聚會,而且還不實報導,說他們在開搖頭派對。現在,最高法院依妨害秘密罪,將社長裴偉判刑兩個月,這也是《壹週刊》首次因為偷拍,被判刑定讞。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裴偉 犯法 判刑 派對 范曉萱 阿雅 小S 偷拍 壹週刊
報導小S搖頭趴 壹週刊敗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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