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/08/18 12:00

偷拍小S聚會 壹週刊社長判2月

綜合報導  / 台北市

  壹週刊在十一年前,用偷拍方式,報導藝人范曉萱、阿雅、跟小S等人的私人聚會,而且還不實報導,說他們在開搖頭派對。現在,最高法院依妨害秘密罪,將社長裴偉判刑兩個月,這也是《壹週刊》首次因為偷拍,被判刑定讞。
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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