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/11/19 18:58

手機充電要60元 火鍋店敲竹槓?!

陳建邦 報導  / 嘉義縣

  借插座充手機的電,卻被罰錢?嘉義一位蕭小姐日前來到民雄一間火鍋店消費,因為手機沒電了,見到插座就想要借充個電,但就在結帳的時候,多了一個60元充電費用,手機電沒有充飽卻要多繳這麼多錢,讓他氣不過投訴消保官。

  拿著罰單,心中還是滿滿怨氣,當天消小姐來到民雄這間火鍋店用餐,因為手機沒電,就借用店家電源充個幾分鐘的電,店家要求收費,卻沒有說要收多少錢,結果結帳時發現,電源使用罰款要60元,讓蕭小姐好傻眼,擅自充電蕭小姐知道不對在先,也認為可以收費,但是收這麼貴合理嗎?

  店家強調有先說明要收錢,但是沒有說要收多少錢,看在消保官眼裡,也覺得店家的規定有點太嚴苛了,其實,充個幾分鐘的電,真的不用10塊錢,所以就連台北市的公車,都開始提供免費充電,拉攏客人,如果店家考慮成本,卻忘了顧客的感受,那麼成本的確省了些,但是省了小錢,顧客的反應度卻降低,不再上門,才真的傷本。
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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