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/11/22 18:58

個人造業自己擔! 夫欠債妻免還

邱韻如 葉子杰 薛松乾 報導  / 台北市

  為解決配偶欠債銀行強勢討債問題,法務部決定修訂民法,債權人不得代位求償,也就是說過去的夫債妻還,未來將不適用,修正草案,立院今天初審一讀過關,預計在這個會期三讀通過。

被討債的日子怎麼過下去,她,林姓婦人,一個人帶著三個身障兒,每天撿破爛為生,幾百元的收入,身上卻背著200萬元債務,這是失蹤的先生欠下的,用一生的幸福換得兩百萬,阿美賣身只為了償還先生債務,先生突然過世,夫債妻還,債權人找上門,帶著三個小孩,阿美真的走投無路。

  夫債妻還的案件,一年比一年多,從99年的400多件,100年2000件,今年更增加到5000多件,全因為現行民法中,原本配偶在離婚或過世時,可以保有財產的分配權,但96年時這個分配權,卻可以由第三人代位求償,也就是債權人可以聲請分配,讓先生欠債,太太成了還債第一人選,立法院今天初審一讀通過,刪除民法第1009條,及第1011條不合理的規定,未來夫債不必妻還,妻債也不用夫還,不讓配偶欠債還錢的悲劇,再次發生。
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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