綜合報導 / 台北市
想到要去醫院,就叫救護車的人要注意了。台北市啟動濫用救護車必須收費的規定之後,已經開出了五張的繳費單。其中大部分都是要求救護車送他們到醫院看門診,而不是有緊急的需求,都被開出了1800元的繳費單。
救護車又要出動了,這一回去到哪裡,如果到急診沒問題,但你到了醫院直奔門診,可能得有心裡準備把這張繳費單帶回家。台北市啟動濫用救護車要收費的制度,20天已經開出了五張罰單,通通都是堅持要搭救護車去門診。把救護車當計程車來搭,現在可得付出高價,每趟車收八百元,加上一千元的救護員技術費,總計要一千八百元。
但如果遇到這樣的職業路倒客,他們會被罰嗎。只勸導不會挨罰,對這些路倒客來說會不會太不痛不癢。看看這個數字,北市每天有超過400件以上的救護勤務,平均每3至4分鐘,都會有一個民眾需要叫救護車,救護資源是不是該用在更緊急的救護任務上。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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