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/05/08 12:00

悠活董座喊冤 稱14年前無需環評

宋燕旻 戴榮賢 報導  / 屏東縣

  悠活今天上午,召開記者會,表示渡假村興建時,環評法並沒有要求環評,營運後14年也沒有增建或是擴建,自認沒有違規,但是,對於當初以集合住宅申請執照後面,要申請變更成旅館執照,他們沒有通過卻繼續營業,這個部分卻交代的不清不楚。

  被環保署點名違反環評法,要求墾丁悠活渡假村立即停業,上午悠活董事長、也帶著律師出面反擊!悠活認為,民國54年,悠活取得丙種建築用地明文表示可蓋旅館,88年悠活興建完畢,取得執照,都屬於合法!但怎麼又會變成、違法經營。

  原因就是,當初悠活分成六區,只有1.2區,有合法執照,3、4區執照是集合住宅,97年申請變更成旅館使用,隔了14年、執照都沒有下來,但悠活形同沒執照未環評就營運,把執照問題,推給懇管處,認為只是配合申請!對於原本登記161合法房間,實際上確有400多間在營運部分,悠活也交代不清,還表示不排除提出國賠,事件鬧的沸沸揚揚,各單位都要查,最嚴重會把合法的1.2區執照都撤回,讓悠活事件恐怕持續延燒。
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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