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若慈 黃昭盛 報導 / 新北市
怎麼會有這樣的烏龍傳票,新北市一名李小姐向華視新聞投訴,他無緣無故接到士林地檢署發的證人傳票,第一次開庭,她以為是詐騙,根本沒出現;直到第二次開庭,她打電話確認才知道,真的被傳。沒想到,被叫到法庭,檢察官發現,應該只是同名同姓,警察找錯人了。
突然接到傳票,李小姐一頭霧水,上面名字是她的,地址是她的,但犯下公共危險罪的被告的覃姓男子,她根本不認識,怎麼會叫她去當證人?被傳證人李小姐,一開始她當詐騙集團,傳票就這樣放著,10月24號開庭,根本沒去。直到11月,她又收到同一件案子的傳票,被傳證人。搞半天,是場大烏龍。
5/19凌晨2點左右,傳票上的被告在汐止水源路車禍肇事逃逸,檢警要傳坐再他旁邊的李小姐,卻傳到同名同姓的這一位,害她差一點就被拘提。這說法李小姐很難接受,證人費560元也讓她覺得穢氣,馬上就花掉,朋友安慰她,說辛苦她的心臟了,沒事就好,但難道事前不能多點查證,沒事收傳票,真的擾民。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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