綜合報導 / 台北市
年關近,國營事業年終問題敏感,許多立委質疑,虧損的單位績效和考核獎金不應該照發,其中最讓小老百姓無法接受的就是中油和台電的員工,最高可拿到4.6個月,立院財委會提案通過只要GDP沒達標,國營年終就要砍。
部分國營事業年年虧損績效又差,但偏偏每年績效和考核獎金都照發,一般小老百姓苦哈哈,年還怎麼過,反彈聲浪起,主管財政的部長急忙緩頰,財政部長張盛和表示因為現在規定都有上限,它就考核獎金跟績效獎金分開,考核獎金最高就兩個月,績效獎金最高就是2.4個月,澄清之餘張盛和還不忘強調今年國營事業有進步表現不錯,但立委決定若是GDP未達標,年終獎金就該砍,而且立院早就決議要求獎金不得發放超過3.2個月。
虧損的台電跟中油,算一算最高可拿4.6個月,也太不合理,中油高層說今年可能就是中油輪流,因為你看起來就是輪流的順序嘛,不會這個一定是考核的目的甲乙丙就是照這個考核精神來做的,而審計部表示今年4月修訂公營事業機構員工待遇訂定基本原則,追溯到101年起生效,考核獎金依行政院核定,一切都照規定走,民眾們只得接受。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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