詹維耕 王永秦 報導 / 台北市
被警方認定糾眾癱瘓台北捷運的周姓男子,在保安大隊偵訊後表示,自己只是因為覺得有趣才轉貼文章,認為警方的動作做讓市井小民畏懼,不過警方最後還是依煽動他人犯罪將他函送。
周姓男子坐在警方車子裡,進入保安大隊,經過兩個多小時的偵訊,在律師陪同下出面說明,就是這篇留言,在臉書上還請大家低調轉發,上面說十萬人就可以把台北捷運塞滿,郝市長要怎麼對車廂內的乘客噴水,還說市長麻煩大了,事實上周姓男子的舉動,才是惹上大麻煩,郝龍斌上節目說重話,如果癱瘓台北捷運,絕對執行公權力,態度強硬就是要維護市民權益,佔領活動接二連三。
有的在臉書上成立粉絲團,無限期癱瘓台北市交通,或者PTT發文何不癱瘓捷運站,其實,這些言論可能已經觸法,刑法153條煽惑他人犯罪可處兩年以下徒刑,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,而參與聚眾行為的民眾,也可能違反刑法185條妨礙公眾往來安全,最高可處五年以下有徒刑,網路號召群眾上街頭,以為不負責任的發言,可能是害人害己的行為。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讀者迴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