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夢熊 王美雅 報導 / 高雄市
台南一名20歲的男子,為了想證明自己的愛,挽回分手女友的心,竟然從「白河」一路走了將近100公里的路,到高雄的「湖內」,直到精疲力盡,才在路邊跪地痛哭,被巡邏員警發現,看到被太陽曬一整天的男子,手臂頸部和臉都曬傷,又紅又腫,趕緊把虛弱的男子帶回警局,通知家人來帶他。
監視畫面中,穿黑衣服的20歲男子,跟員警走進派出所,坐在椅子上的他,整個頸部又紅又腫,臉和手臂也紅通通,已經被太陽曬傷的男子,熱到一直掀起上衣散熱,員警趕緊開冰箱,找水給男子喝,原來他在大太陽底下,走十多個小時了,因為想證明自己的愛,挽回剛分手女友的心,男子從台南白河,一路南下,走到高雄湖內,但女友卻還是不願意跟他復合,他崩潰跪在路邊痛哭。
巡邏員警把他帶回去,估計他起碼走了快一百公里,才會曬傷這麼嚴重,趕緊通知他爸爸媽媽來,心急的家人,好說歹說,終於把虛弱的男子給勸回家,要他想開一點,別衝動做傻事,曬傷了自己,也無法挽回感情。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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