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馨曼 楊尚謙 報導 / 台北市
兒福聯盟調查,台灣兒童一周觀看高達95支的垃圾食品廣告,其中不少零食或速食業者都會贈送玩具促銷,吸引小朋友。立委表示,不適合兒童長期食用之食品廣告草案明定,有5大類屬於垃圾食物,不能在兒少頻道播放廣告,也不得以贈送玩具為促銷,但草案都擬定1年多了,怎麼還沒有公告,限期三個月內要上路。食管署則表示,因為業者的意見較多,還要再討論。
一看到桌上的玩具,愛不釋手,小朋友玩到忘我,這些都是買速食或零食附贈的商品。小朋友看到垃圾食品有送玩具的,就會吵著要買,尤其當看到廣告,買食品送玩具,小朋友更會忍不住。
兒福聯盟調查,小朋友經常被這樣的廣告洗腦,尤其是兒童收視熱門時段的下午6點到8點,更是收視高峰。小朋友一周看95個垃圾食物廣告,尤其是兒童收視熱門時段,大約是其他時段的1.7倍。立委王育敏表示,針對垃圾食物的規範草案,1年2個月前已經完成,像是脂肪佔總熱量百分之30以上的洋芋片,,或是每大卡含納量一毫克以上的炸雞,都被列為5大類的兒童食物。草案規定,這些食品不得在兒少頻道播放廣告,也不能以贈送玩具為促銷。
垃圾食物吃多會生長遲緩,但草案拖了一年多還沒公告上路,食藥署有苦衷。業者跟食品學會有一些不同的意見,要在三個月如期公告,認為這草案不能一拖再拖,畢竟不少孩童都是吃飯配電視,得好好規範,因為小朋友的健康,可不能也拖下去。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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