綜合報導
兩岸文化,法規差異大,有些規定常讓台灣民眾難以理解,開門七件事柴米油鹽醬醋茶,當中的鹽,在台灣想在哪裡買哪裡用,沒人管得著,但在大陸鹽可不能跨區使用,在河南一名小販,從鄭州搬到新鄭作生意,順到把在鄭州買的鹽帶到新鄭使用,被認定跨區用鹽,違反規定開罰200元人民幣。
大鍋煮麵,將煮好的麵利落和著醬料,在大陸河南新鄭賣麵的,小販黃先生怎麼也沒想到,每天都會使用到的「鹽」,竟給自己帶來麻煩。賣麵的黃先生,因為拆遷從河南鄭洲搬到新鄭,卻不明白大陸有禁止跨區用鹽的規定,結果在新鄭用了鄭州的鹽,糊里糊塗接了罰單得繳200元人民幣,大呼冤枉。
在大陸,鹽屬於國家專營項目有區域管理,由於大陸食鹽也會加碘,但各地對碘的需求量又不同,因此加在鹽裡碘的量也就不同,才會禁止跨區用鹽,不過河南的法規規定,不足20公斤只能處罰賣方,而且不知情者也不罰,黃先生最後不用繳200元罰單,反倒是稽查單位要被懲處。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讀者迴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