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/10/21 06:00
綜合報導 / 台北市
現行規定,榮民遺眷可依法領半俸,但不少榮民與大陸籍嫩妻結婚不久後就亡故,讓嫩妻領其半俸領到死。退輔會說,已與國防部協商修法,未來退伍軍士官再娶,婚姻狀況需連續滿十五年、且妻子須年滿六十歲,才可領半俸,相關修法已送立院審議。
綠委指出,許多大陸籍女子,藉由嫁給老榮民取得台灣身分證,且老榮民往生後,依法還可以領取老榮民一半的退休俸,如果這些女子還很年輕,國家反而要養這些陸配一輩子,並不合理。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榮民 嫩妻 半俸 榮民遺眷
百歲活龍人瑞 騎單車趴趴走
落葉歸根! 里長背榮民骨灰回大陸
男扮國防部員工 領光老婦積蓄!
為表達敬意 退輔會辦榮民嘉年華
邊串門子邊偷竊 老農夫金條飛了
拾"金"不昧 2清潔員盼物歸原主
竹籬笆的第二春
建國百年 老兵身影
國旗的故事-感人故事
缺錢花用! 16歲少年淪詐騙車手
上一則開怪手剷測速相機 機具商被訴
下一則故宮"鬧哄哄" 挨批像菜市場
華視-中華電視公司
華視新聞APP
CTS華視新聞
讀者迴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