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/11/28 06:00

婦送嫩男600萬 罹癌被甩討不回

綜合報導  / 台北市

經營卡拉OK店的50多歲陳姓熟女,原有大她18歲的日籍男友,C男大學畢業就到陳女的卡拉OK店上班,後來陳女劈腿C男,兩人同居後,陳女給小她12歲的「小王」C男600萬元,希望C男好好照顧她;豈料陳女罹癌後,C男卻不聞不問,憤而提告要求還錢。

台北地院法官認為,雙方雖曾討論要照顧彼此,但陳女無法舉證,說明600萬元的贈與條件是「C男須照顧陳女」,判陳女敗訴,無權要回這筆錢。然而,陳女等不到判決,已於上週病逝。
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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