綜合報導 / 台北市
行政院昨日通過《警察服制條例》修正案,未來就算夏季也不能硬性規定女警穿裙子。但長久以來,女警為了勤務需要,四季都穿著長褲,連警政署都在2008年放寬規定,授權各警察機關視實際需求律定穿著。現在才正式修改條例,女警普遍表示:「無感」。
曾擔任預防犯罪宣導活動主持人的女警表示,因為是正式場合,長官要求需依規定穿著,才難得在夏季穿警用禮服短裙。她笑說,現在上網搜尋中華民國女警制服的照片,「要找到執勤中的女警穿短裙,幾乎找不到。」一些典禮或文宣用的短裙圖,反而讓人看得不習慣。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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