蓋錯章賠5百萬 拿小職員頂罪?

楊宗穎 史恩銘 徐孟蘭 報導  / 台中市

蓋錯一個章,代價是賠五百萬。前台中豐原地政事務所的女公務員,22年前,把山坡地保育區的農牧用地核對成建地,建商蓋好房子後,因此被撤銷使用執照,建商獲得國賠一億七千多萬元,但上層要這名女公務員承擔誤發使用執照的賠償金,讓他背上五百萬債務,因此傾家蕩產還離婚,他表示自己根本沒蓋錯章,而是原始文件被抽換,堅持上訴到底討公道。

三層樓透天,地勢高、風景好,整排一共32戶,卻通通位在保育區的農牧用地,全是違章建築,隨時會被拆。居民無奈,住了十幾年,每個月以八千元向建商承租,但沒有使用執照,建商還照樣出租,枉顧居民權益。但建商說,22年前取得使用執照,一蓋好又被撤銷,損失難以估計,氣的提出國賠,獲賠1億七千多萬,但誤發使用執照的罪名,卻由當年在地政事務所的小職員--校對人員來扛。

哽咽控訴被栽贓,原本以為當公務員是鐵飯碗,卻因為蓋錯一個章,要賠償五百萬,廖姓女子說要上訴到底,替自己討公道。而整起案件已經國賠給建商,房子卻沒拆還繼續出租,相關單位恐怕也得查清楚。
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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