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眾院通過 禁銷毀未售完食物

綜合報導

法國眾議院昨天表決通過,禁止大型超市丟棄或銷毀沒有售出但還能吃的食物。希望透過立法,避免浪費食物。

這項全球首創的新法規定,還可以吃的未出售食物,超市必須加以分類,然後捐給慈善團體,提供給農場餵食動物,或是做堆肥與燃料。絕對禁止丟棄銷毀,造成浪費。違法的超市將罰款兩百五十萬台幣以上,或是坐牢兩年。

根據統計,法國平均每人一年丟掉20到30公斤的食物,但社會上卻有很多窮人和街友在挨餓,實在太荒謬。法國希望歐洲和全世界其他國家也能採取類似禁令,別再浪費食物。
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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