受害生幾毀容 母告殺人未遂

綜合報導  / 新北市

到底是不是教育偏差,讓國中生推人撞車?推人學生的媽媽,說這只是小孩子之間開玩笑的意外,但被害的國中生顱內出血,右半臉幾乎毀容,媽媽心痛又生氣,不能接受這樣的說法,堅持以殺人未遂罪提告要替兒子討公道!

就為一台平板手機,連同學的命都可以不顧。被害害許姓學生右半臉幾乎毀容,許姓學生的母親難過又生氣,雖然加害的邱姓男同學的媽媽說,兩個小孩子只是開玩笑,打鬧過程發生意外不是故意的,但這個玩笑開的太大傷害太深,許媽媽堅持以殺人未遂提出告訴。

就為了這一台7吋平板,同校邱姓男同學,竟然利用放學時對同學下毒手,還說如果許姓男同學死了,這平板和現金都能占為己有,許媽媽越說越氣要怎麼嚥的下這一口氣,許姓男同學,當時被車子正面撞擊,右臉的下半部幾乎全毀,顱內出血,牙齒撞斷了4顆,幾乎毀容,還在加護病房昏迷6天才醒過來,有沒有後遺症還要持續追查,但推人的邱姓男同學媽媽卻說,這不是故意的,只是兩人打鬧開玩笑。

邱姓同學母親電訪,雖然天下父母心,邱媽媽還是替自己兒子講話,原本健康的許姓少年,因為這場意外,臉上留下傷疤心裡留下陰影,雖然推人的邱姓男同學爸爸三度到醫院道歉,但還是沒有任何表示,媽媽也堅持是開玩笑,沒有傷人意圖,許媽媽看著受傷的兒子,堅持以殺人未遂罪提告,雖然邱姓男同學還沒有成年,但如果法官認定,他涉嫌殺人未遂,就會交由檢察官偵辦,有殺人意圖的話,就可能面臨10年以上有期徒刑,雖然未滿18歲依法可以減刑,但該為自己的行為付出的代價卻是一點都不會少。
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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