端麵燙傷女童 店家判賠39萬

陳傳霆 報導  / 屏東縣

屏東知名連鎖麵食館,發生店員端麵卻不慎打翻燙傷女童的意外,造成7歲女童全身約10%面積受到1至2度燙傷,恐留下永久性疤痕,女童家屬提出損害賠償,法官判麵館的店員及負責人要賠償39萬元,但事發當時,女童當時在店內奔跑,家屬也有責任將小孩帶好,避免憾事發生。

屏東這家牛肉麵店,如今看來一切正常,員工正常端出湯麵要給客人,不過同樣的動作,卻讓一個小女孩嚴重燙傷,1年半前,分店1名員工,從廚房一出來,就撞上了正在餐廳裡奔跑、,7歲的張姓女童,熱湯灑到女童身上,全身10%燒燙傷。

雙方因為責任問題吵不停,家屬告上法院,法官認為被告比顧客,更熟悉餐廳環境,應負起70%責任,判決這名店員和老闆,應賠償傷者39萬元,老闆傾向不提上訴,希望能和女童家屬,就賠償金額再行協商。

不過其實大人應該多注意,孩子在餐廳的安全,新北市1名6歲的葉小弟弟,一屁股掉進了牛肉湯裡,復健了1年多才慢慢復元;台中1名7歲小男童,和家人到連鎖水餃店用餐,也是在店內奔跑,不小心跌落1大桶滾燙的紅茶裡,男童全身70%、2-3度燙傷,傷勢嚴重送加護病房,店家承諾會負責所有醫療費用。悲劇一樁又一樁,雖然業者大多有誠意,負起賠償責任,但家長沒有好好看顧小孩,讓孩子無辜燙傷,不僅痛在孩子身上更是痛在父母心上。
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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