警局作證 女摔下樓不治獲國賠

綜合報導  / 新北市

新北市一名廖姓女子,四年前到永和分局的中正橋派出所,協助指認小偷;沒想到她剛踏進派出所後門就摔下樓,而且是臉直接撞擊地面、頭破血流當場昏倒,送醫後宣告不治。

高院二審法官勘驗現場照片,認定、這樓梯是通往地下室,製做筆錄的唯一通道,但後門距離樓梯口,只有不到30公分,又擺了飲水機跟滅火器,燈罩也髒兮兮,導致照明不足,害廖姓女子摔落樓梯身亡,判決永和分局應該賠償336萬。
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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