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/11/16 06:56

請46歲"啃老族"搬家 老母勝訴

綜合報導  / 台北市

爸媽要啃老族孩子離家,原來可以求助於法律。一名男子,離婚後搬回家,四年來不給母親生活費,對母親不聞不問、如同陌生人,還常跟照顧母親的大哥吵架,媽媽身心俱疲,提起「請求成年家屬由家分離」訴訟,法院判決勝訴,男子必須離家,若不理可由法院強制執行。

這起案例宛如電影「賴家王老五」,律師指出,常常發生「啃老族」引發家庭衝突事件;新北市日前就有郭姓男子吸毒、長期賴在家裡,老父照顧到心力交瘁,持刀把兒子砍傷、被判緩刑。其實「適當引用法律就可保障自己,民法明訂「家長對於已成年或雖未成年、已結婚之家屬,得令其由家分離」,家長透過提告,就能讓孩子離去,只是多數家長不了解。
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


新聞關鍵字

華視新聞 Facebook

加入Line好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