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/12/19 18:49

不要加工延命 重病可自主善終

楊依嘉 吳嘉文 報導  / 台北市

病人將有自主權,決定撤除維生器具了!立法院趕在會期最後一天,三讀通過「病人自主權利法」,是亞洲第一部病人自主權利專法,未來民眾可先預立「醫療決定」,如果符合末期病人、永久植物人、極重度失智等不可逆的昏迷病況,經醫療團隊、家屬和醫療委任代理人評估後,醫師將撤除維生器具,漸凍人黃尚萍聽到這個消息,很贊成,讓病人可以善終。

他是58歲的漸凍人黃尚萍,只剩眼球和嘴巴能動,要從椅子移動到輪椅上,還必須靠機器協助懸吊才行,每天都要靠家人幫助無法自理,時常呼吸不順,必須隨時戴上呼吸器,他最擔心的就是哪天吞嚥困難被嗆到,需要氣切,對家人對自己負擔更大。

有了病人自主權利法,讓病人善終,黃尚萍非常贊成,漸凍人協會理事長的弟弟也是因為同樣病症,氣切後活了14年,上個月決定拔管結束人生,漸凍人協會理事長:「他最痛恨第二天醒來,還要看著天花板,有誰願意活得這麼累,像是活死人。」

立法院三讀通過的病人自主權利法,是亞洲第一部病人自主權利專法,民眾可以在心智健全情況下,立下醫療決定,經過醫療團隊家屬和委任代理人評估後,就會註記在健保卡上,如果遇到病情不可逆,像是末期病人永久植物人極重度失智,可撤除維生器具,但外界也擔心,倉促上路會引起糾紛,衛福部將邀集醫界研議細節,預計三年後上路,希望讓民眾在具有行為能力時,選擇拒絕醫療的權利,讓生命活得有尊嚴。
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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