綜合報導 / 台北市
市售巧克力品質落差大,為保障消費者權益,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今(29日)預告,巧克力標示規定草案,總可可固形物含量至少35%、可可脂至少18%才能標黑巧克力,若用植物油取代可可脂也要標示,新制最快明年7月上路。
食藥署長今(29日)表示,為保障消費者權益,將巧克力標示規範為黑巧克力、牛奶巧克力及白巧克力等塊狀、不含餡的巧克力。依草案規定,以可可脂混合可可粉、可可膏為原料,且總可可固形物含量至少20%~35%、可可脂至少14%~18%、品名應標示為黑巧克力(白巧克力)或巧克力,以可可脂及乳粉混合可可粉、可可膏為原料,總可可固形物含量至少25%、非脂可可固形物2.5%、牛乳固形物至少12%者,品名應標示為牛奶巧克力或巧克力。
另外,有些廠商會用植物油取代可可脂,標示草案也規定,添加植物油取代可可脂未超過5%者,不論添加量都要在品名附近標示「可可脂中添加植物油」或等同字義;若添加量超過產品總重量5%者,則應在品名前加標示「代可可脂」字樣。
食藥署還表示,這次除規範包裝巧克力外,具營業登記的散裝巧克力販賣業者,也要在販售場所依規定標示。包裝巧克力標示的字體長度及寬度不得小於0.2公分;散裝巧克力得以卡片、標記(標籤)或標示牌(板)等型式標示,以標記(標籤)標示者,其字體長度及寬度各不得小於0.2,以其他標示型式者,各不得小於2公分。而預告後經60天評論期,將在3月29日公告,預計明年7月1日正式上路。(網路畫面)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讀者迴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