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/09/08 20:00

男遭警冤枉為竊賊 竟以死明志

綜合報導  / 台北市

被冤枉偷竊竟然輕生!一名男子,兩年前被指控在一間超商裡偷東西,當時他拿出相關證據,表示自己跟小偷穿著不同,但檢警認為他是變裝,還是起訴,氣得男子以死明志。後來法官判定,證據不足,男子不是小偷,家屬氣得提出國賠,但法官認定,警方是合理懷疑,國賠敗訴。

陳姓男子姐姐,一想起親生弟弟,姐姐就痛哭失聲,弟弟不滿被當成小偷,選擇以死明志,法官判定證據不足陳姓男子不是小偷,家屬認為警察辦案有誤提告要國賠,法官卻解釋,警方是合理懷疑沒有疏失,懷疑就讓一條人命沒了,兩年前的超商影片,小偷從架上偷了680元的線上遊戲儲值卡。

警方照著畫面,懷疑特徵相符的陳姓男子涉有重嫌,但他自己提出畫面,表示在案發後九分鐘,自己正在另外一間超商,穿的是淺色衣服,和小偷的深色上衣不一樣,帽子是素面的,小偷的則是有圖案。

警方卻說是變裝躲避,氣到陳姓男子留下語音檔以死明志,檢警解釋,事發當時,附近只有陳姓男子和小偷特徵類似,再加上超商店長指證歷歷,才會把他列為嫌犯,家屬認為檢警辦案草率,申請國賠是要回清白,會繼續上訴絕對要替死去弟弟討公道。
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


新聞關鍵字

華視新聞 Facebook

加入Line好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