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/09/29 09:01

夏林清友 竟洩被害女個資

綜合報導  / 台北市

輔大性侵案再起波瀾,輔大心理系六月時所辦的討論會,系友李燕痛罵被害女學生男友PO文「殺死夏林清」,發言時還不時大罵「他媽的」,引熱議;不料昨凌晨李燕在臉書轉PO文,直接揭露被害人及其男友名字,直言要尊重當事人想現身的意願,「這是一種力量,請尊重,不要再把當事人打馬賽克了。」

律師指此舉恐觸《個人資料保護法》,若被害人提告,最高可處五年徒刑。李燕(五十一歲)是人民民主陣線成員,也是輔大心理系碩士,和輔大社科院前院長夏林清及其丈夫鄭村棋(民陣創辦人)亦師亦友,今年六月心理系舉辦討論會中,當時該案件當事人都在場,李燕竟發言痛罵:「今天我出去,他媽的別人怎麼看我這個系所。」發言中「他媽的」字眼連發,昨她接受《蘋果》訪問時坦承自己「說了情緒性字眼。」

李燕在臉書轉貼文章,卻將被害人及其男友兩人個資全都揭露。「不要打馬賽克」,昨凌晨李燕在臉書轉貼輔大心理系學生的文章,她在臉書寫著:「XXX(被害人男友)529PO文,明明白白寫下,他與XXX(被害人)希望能開說明會,當當事人想要清清楚楚現身,這是一種力量,請尊重,不要再把當事人打馬賽克了!」文中揭露兩人名字。

「關網友什麼事」,此文一出引起網友痛批,留言:「公開譴責妳」、「妳有資格講妳是教育工作者?」輔大對此表示,關於此案的內容與爭議,都會提交給調查小組,須待結果出爐才能釐清。李燕昨不否認是民陣成員,強調:「我只能有這個身分嗎?」並指她參與討論會時,是以系友身分去關心此事,且是針對女學生男友五月二十九日的發文,有很多事被證實是誤用的資訊。

對於昨晨的PO文,她說:「如果性侵受害人沒有要接受這個保護呢?」想「站在不希望被匿名的立場上」呢?若公布個資違反被害人意願,也應由被害人來提告:「關網友什麼事?」,須由被害人提告,對此,新北市社會局長張錦麗強調:「非常不妥當。」不僅造成二度傷害,更可能涉及《性侵害犯罪防治法》中公開或揭露被害人姓名或資訊,若被害人申訴,最高可處十萬元罰鍰。律師林富貴說,李燕恐觸犯《個資法》,最重可處五年徒刑,得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,但該法屬告訴乃論,要被害人提出才有效。
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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