邱君萍 邱顯雄 報導 / 高雄市
高雄一名黃小姐前幾天逛美容展時,被強迫推銷花了11000元買了一組保養品,但是回家擦了不久之後,兩邊臉頰發紅又腫起來,嚇得她拿著這組保養品要去退貨,沒想到,專櫃小姐卻要她去開立標明使用了哪家保養品的醫生證明,還得去化驗是哪個成份引起的,黃小姐當場覺得被刁難,專櫃小姐說是公司規定沒辦法,還要她別退了繼續用,黃小姐氣得說,臉都快爛了還敢用嗎?
黃小姐臉頰又紅又腫,全是因為一組保養品,在美容展被推銷,結果花了11000元買了一組回家,還沒拆封使用就出問題了,臉紅腫成這樣,讓黃小姐嚇得拿去退貨,沒想到得到答案令她傻眼,不只要出示醫生證明,上面還得標注是用哪家產品,甚至還要求得送去化驗。
黃小姐實在覺得很委屈,也到皮膚科去看診,醫生開出了證明是接觸性皮膚炎,不是吃東西過敏,只擦試用品就這樣,新品都沒開封卻退不了,這家保養品公司位在台中,記者上門詢問不受訪,只說那是他們公司的規定,然而消保官說即便是屬於,實體店面沒有7天鑑賞期,但是這樣的狀況是特例,消保官表示,這樣的狀況是可以退貨的,但是業者態度很強硬,讓黃小姐更是氣憤難平,決定要向消保會申訴,爭回自己的權益。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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