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/12/16 13:15

新制特休假 1天內要休完3天?

綜合報導  / 台北市

勞工特休假新制明年實施,到職滿半年就有三天特休假。但因新舊制銜接,出現特休假計算複雜情況,像今年一月二日到職的勞工,明年元旦新制一上路就有三天特休假,但這三天特休假產生的當天就是請休的最後期限,根本休不完!勞動部說雇主必須將沒休完的特休假換發工資給勞工,所以勞工權益不受影響。

菜鳥員工好快樂!因為跨年倒數321就會有123三天的特休假!因為新版勞基法到職滿半年未滿一年,會有三天特休假,但麻煩來了!如果你是民國105年1月2日到職,民國106年元旦,到職滿半年你有3天特休假,但是,你必須在民國106年元旦這一天休完!!

人劈成兩半都不可能啊,沒有三天三夜只剩就在今夜!還有休息日得來上班的加班費,月薪三萬六的人時薪150元,前8小時,本薪1200元+加班費1900,第九個小時開始,只有加班費?!豈不是加班越多領越少?立委蔣萬安提出,如果你出勤12小時,應該要給第九到十二小時的時薪,然後再給九到十二小時的加班費,勞工才不會做白工,150元X4=600第9~12小時時薪,150X1又2/3X4=1000第9~12小時加班費。
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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