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品鑫 報導 / 台中市
霸佔私人停車位,小心觸法。一名男子經常把車子停在附近教會的停車場,好幾次被勸阻,他還惡言相向,最後被提告,男子被依刑法、妨害自由、無故侵入他人住宅土地罪起訴,最高可判一年。
不管教會人員阻擋,自顧自的將大貨車停進教會停車場,一停就是一整天,葉姓男子像這樣占用教會停車位,長達10年多,還反過頭來大罵牧師是小偷。
牧師表示,這名葉姓男子家裡有三輛車,沒地方停,就把車停到教會停車場,導致其他教友沒停車位,長期溝通都失敗,對方態度不好又強硬,教會迫於無奈,只好對葉姓男子提告。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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