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/12/21 09:55

立鐘破修復僅2萬 判賠30萬

綜合報導  / 桃園市

桃園市翁姓男子到中悅機構旗下位於桃園市的豪宅「新天鵝堡」擔任家教,經過社區大廳時摔倒,打破歐式豪華立鐘上的雕花裝飾,桃園地院判翁男須賠償卅萬元,不過翁男認為管委會事後以兩萬多元修復,賠償金過高,且管委會未在立鐘旁加裝防護圍欄有疏失,拒賠並提上訴,但高等法院認為,該瓷製裝飾屬工藝品,價值可能隨時間增長,雖修復仍有瑕疵,賠償方案合理,昨駁回上訴定讞。

「新天鵝堡」社區內歐式豪華立鐘。被告質疑裝飾非全新品且無防護,判決指出,翁男去年六月七日到新天鵝堡某住戶家教,途中在大廳摔倒,打破大廳立鐘上的瓷製雕花裝飾,他當時立下書據承諾賠償,事後因金額喬不攏不願給付,遭社區管委會提告求償五十四萬六千元,桃園地院今年三月判翁男應賠償卅萬元。

翁男提上訴,質疑雕花裝飾並非全新品,管委會事後僅花費兩萬三千一百元託人修復,且他打破東西雖有疏失,但當時管委會未在立鐘旁加裝防護圍欄,也沒提醒民眾要注意立鐘下方的石墊有高低差,認為管委會應負過失責任,要求酌減賠償金額。

高院認定屬工藝品修復仍有瑕疵,高院認為,鑑定報告認定該瓷製裝飾屬工藝品,價值可能隨時間增長,可不考慮折舊率,且瓷器修復程序繁複,台灣鮮少有人願意接案,儘管管委會花兩萬餘元維修,仍可見明顯裂痕、瑕疵,翁男理應以金錢賠償。

判決並指出,立鐘放置之位置顯而易見,設置目的是增加社區美感及品味,如果設置護欄反而失去本意,難認管委會有過失,駁回上訴確定。

新天鵝堡社區位於桃園市蘆竹區上南崁,是當地知名豪宅,屋齡約十年,記者昨走訪該社區,住戶表示,立鐘上的雕花裝飾已經修復,不靠近細看不易發現傷痕與修補痕跡。
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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