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/12/29 08:46
綜合報導 / 台北市
為遏止惡房東「張淑晶事件」重演,張淑晶條款將在明年元旦上路,內政部新修正房屋租賃新制,明定不能限制房客不得遷入戶籍、不能限制房客申報租金,以扣繳綜合所得稅,也不得約定稅賦轉嫁、押金不能超過2個月等事項。
如契約有違反相關規定,最高可處30萬元罰鍰,租屋常見糾紛中,常因房客申報租賃費用,房東因而增加房租,這規定是無效的,承租人可以拒絕簽約,或向消保官申訴,房東也不可以臨時調漲電費,須依照契約內容旅行業務,違者最高罰30萬。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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