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/08/07 12:47

直播賣水產 無標示最重罰300萬

王義仲 李詩健 報導  / 台北市

近來常有水產品於網路直播販售影片,以便宜價格吸引民眾下單購買,直播販售商機大,也吸引不少藝人投入,但商品上面沒有任何標示,出現食安漏洞,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已成立小組進行專案稽查,業者若未依食安法規定標示,最高將可開罰三百萬元,稽查結果近期公布。

本土一哥陳昭榮,在臉書直播賣海鮮,跟網友互動超有親和力,直播賣海鮮的藝人真不少,食藥署表示,直播販售食品相關規範,比照一般網路販售,業者姓名、店家名稱、食品登錄字號,一項都不能少,違者可依消保法開罰五到五十萬元。

商品也要明確標示中文品名,產地和有效日期,危者可依食安法開罰三到三百萬元,代言人也可能須負連帶責任,食藥署已經展開稽查,同時也將進一步了解,有沒有誇大不實和宣傳效能的問題,稽查結果將在近期公布。
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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