黃育仁 綜合報導 / 台北市
今天(10日)是106年國慶日,不過也是「江國慶」的生日,20年前的「江國慶冤案」,他遭判冤獄最後槍決,家屬請求國賠至今尚未得到回應,「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」在臉書貼文指出:「即使沉冤得雪、即使事後獲得國賠,也喚不回寶貴的生命,面對錯誤並改正體制勝於事後的一切補償。」
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貼出華視2011年的影音報導,並表示:「在「國慶日」出生的江國慶,於空軍飛虎隊服役期間,因為測謊未通過且現場遺留疑似江男精液的衛生紙,被部隊長官私下刑求、屈打成招後自行宣布破案,送軍法審判後槍決,得年21歲。」
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說,之後全案逆轉,當年遺留的衛生紙也證實只是鼻涕、汗水等體液,然而為冤死的兒子奔走的江爸爸已於前一年過世……當時,民間司改會協助江家籌組的義務律師團,代理江媽媽提出聲請及續行偵查、起訴刑求元兇等要求,並持續籌組後續呼籲及抗議行動至今。
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表示:「錯誤只要沒有認真追究,歷史就會不斷重演,運轉著巨輪的國家機器,只要掌權、執行的人事未動,只要承襲的制度未變,就會有更多的人民被無情碾壓,即使沉冤得雪、即使事後獲得國賠,也喚不回寶貴的生命,面對錯誤並改正體制勝於事後的一切補償。」
冤案的檢討、究責,不僅只是正義的伸張、理想的延伸,從經濟角度來看,江案破億的國賠,也值得每一位國民與納稅人的關心,邀您一起在「國慶日」,認識江國慶。(翻攝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臉書)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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